眾所周知,在所有食品進口中,進口環節是復雜的,國內的進口紅酒企業、國外的紅酒供應商都有許多要求。法國,澳大利亞,西班牙,智利,意大利,美國,德國是紅葡萄酒的進口國。那么你們是否知道進口紅葡萄酒準備有要求呢!青島貨代幫你了解!
紅酒進出口的前期準備有哪幾個
1,客戶進口資格的確認,食品流通許可,國內食品經營資格,進出口權。
2,國外托運人備案。
3,國內收貨人登記。
4,紅葡萄酒標簽備案。
青島港進口紅酒標簽備案是天津港紅酒進口重要流程之一,先由進口葡萄酒經營企業到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領取表格,提交以下申報材料:
1,企業備案申請表。
2,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。
3,印制的中文標簽(3張):(按現行規定,青島貨代公司強調:保留的原始正面標簽必須在中文標簽上有相應的譯文,并且中文標簽的字體要比外文標簽的字體大。樣品尺寸必須為原樣,可以是彩色打印)。
4,葡萄酒英文標簽樣本(1套)和相應的中文譯本;(保留原始正面標簽所顯示的外文,以及中文標簽所顯示的相應譯文,且中文標簽所用的中文名稱字體大于外文名稱字體。樣品尺寸必須為原樣,可以是彩色打印)。
5,國外商品檢驗及有關部門和機構出具的《產地證》原件。
6,生產商《葡萄酒生產工藝流程》或《成分鑒定分析表》原件:(需簡單的葡萄酒生產工藝流程說明,并由企業公章或負責人簽字)。
7,生產商的《生產許可證》原件及復印件(此證書須由生產國的相關機構或組織出具)。
8,葡萄酒質量檢驗檢疫報告:(企業需將相應進口紅酒樣品送國家商檢總局檢驗和出具檢驗報告)。
上述材料齊全后,由當地商檢局報國家商檢局審核批準,頒發“中文注冊商標批準書”,即相應的葡萄酒一個商標。如某葡萄酒再次申請商標,其中文名稱不能相同。但如申報的中文名稱已重復,則需另起名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