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運是一個快速發展、潛力巨大的朝陽產業。與航空客運相比,航空貨運受經濟發展波動影響較小。貨運市場日益受到航空公司的重視,使貨運市場成為一個很有前景的市場。在中國,航空貨運還處于發展階段。全球航空貨運市場在未來20年內的發展速度,預計航空貨運將成為中國民航新的經濟增長點。中國的空運經過多年的建設與發展,已經初步形成了集空運空間、地面設施、專業人才、管理制度和空運代理為一體的空運物流體系。下面青島貨代介紹貨物航空運輸的接收條件。
接收條件一般原則
(1)青島貨代按照民航總局有關航空公司的規定,托運人所交付的貨物應符合原籍國、中轉國和目的地國的法律、條例和民航總局有關航空公司的規定。
(2)中國以及相關國際政府和空運公司禁止或不接受貨物,本公司不接受。
(3)出貨人須自行辦理海關、檢疫等出境手續,中國民用航空運輸企業暫不辦理貨到付款業務。
(4)貨物的包裝、重量和體積必須符合空運標準。
價值的限度
每次裝運(即每份提貨單)的申報價值不能超過$$00或等值貨幣(未申報價值應為$20)。如貨品不適合分艙,須經有關航空公司批準。
付款要求
(1)貨物的運費可預先支付或按需支付,但應注意:A.貨物的運費和申報價值是先付還是先付全額支付,B.在原產地發生的所有其他費用必須事先或全部支付;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費用應事先支付,但有些費用必須事先支付,如固定費用等,這類費用要求政府支付一筆稅款,并且由機場主管部門征收,如果出發處知道,還可提前支付;在目的地發生的其他費用只能全額支付。
(2)托運人可將人民幣現金(或中國人民銀行簽發的國內支票)用于支付青島貨代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的運費。注:代理人不接受發貨人以旅行證件或預支票作為付款建議。